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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号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1年8月6日起,青岛市停止三种类型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业务,一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明确,自2021年8月6日起,停止上述培训机构的审批业务,包括已经递交申请材料尚未批复和许可证已经颁发正在办理登记等审批业务。同时,对已经提交审批材料、进入审批程序但尚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上述三类培训机构,审批部门、教育部门应主动联系其举办者,对其进行“双减”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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